发布时间:2021-04-20 03:55:59 阅读量:9057 作者:敬坤
分红没到手还要倒贴钱封闭式证券投资资金
1076家上市公司派现金 分红缴税新规下短炒投资者频“中招”
尽管年报披露公司已过半,但78%的分红占比、高达1封闭式证券投资资金.40%的平均股息率已远超2011年和2010年。截至4月9日,1076家拥有现金分红预案的上市公司向市场总计派发现金红包5352.57亿元,占到这些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31.35%。
尽管在监管层力推下,今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颇高,但由于许多投资者不了解分红缴税新规,导致这些投资者得到的分红还不够缴税因而大叫冤枉。
股民邓女士告诉记者,她是在今年3月1日买入凯撒股份的,由于这只股票最近走势比较强,又有分红送转,所以邓女士还想继续持有。偶然的机会她发现这段时间持有凯撒股份是要缴税的。“当天我立马就去了营业部,问了投顾这个红是怎么分,税是怎么征。后来投顾告诉我,凯撒股份是10送2股转1股派0.6元,我买了5000股,拿到的现金分红是300元。但是如果持股不满一个月的话,那么就要交20%的税,算下来要缴260元,也就是说拿到的分红才40元。”邓女士很是犹豫,为了这40元的分红继续持股是否有必要。
无独有偶,近日记者的一位股民朋友也反映了一件蹊跷事:持有的个股方大特钢分红后不久,券商就打来电话要求其补缴红利税。
记者了解到,方大特钢3月5日公布了2012年的分红方案,每股派现金红利1元(含税),每10股派现金10元(含税),扣税后现金红利为0.95元/股,分红股权登记日为3月8日,除息日为3月11日,现金红利发放日为3月14日。
方大特钢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当天,该股民将到账的股息马上买入了其他股票,账户内现金所剩无几。翌日,该股民便接到了证券公司客服的来电,称证券账户已欠几百元个人所得税。后来,该客户才得知是由于自己持股时间不满1个月,所以股息要按20%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事实上,上述两位投资者的情况并不是特例,很多投资者已经在懵懂之中缴了20%的最高税率。例如,中鼎股份就是个很好的例子。根据其10送8派1封闭式证券投资资金.6元(含税)的分红方案,假设持有1万股,如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,则其总税额为1920元,而其税前现金分红仅为1600元,则全部现金分红用来缴税不说,还需要倒扣320元。
持股差一天结果差好远
去年11月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证监会联合发布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持股时间差一天可能会使税额“失之毫厘,谬以千里”,使得短线投资者的交易成本陡增。
新政策规定,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,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。持股超过1年的,税负为5%;持股1个月至1年的,税负为10%;持股1个月以内的,税负为20%。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,股息红利所得税实际税负是10%。 换句话说,新规定出台后,持股1个月至1年的,其税负水平与原来相同;持股时间超过1年的,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下降;而不足1个月的,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上升。
在旧政策中,红利部分统一需要缴纳10%的税收,不存在需要补税的问题,股民们拿到的都是税后部分。而有送股的上市公司,也会注意不会让送股的税额超过红利,所以大家不需要另外掏钱。但现在不一样了,上市公司会先按照5%的最低税率代缴红利税,此后按照投资者卖出的时间不同,再来补缴5%~15%的税费。也因为这样,很多投资者在股票卖出之后,才会发现原来账户里的钱变少了。还有些股民一卖出这部分股票,就立刻买入了其他股票,账户里余额不够了,这时证券公司就会打电话来要求补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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